各部门:
一、根据财务业务的特殊性和我校三地办公、计财处人员不足的情况,现对各校区对外办理业务的时间做如下调整,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执行:
上午8:30-11:50 下午14:00-16:00
航空港校区:周一—周五
龙泉校区:周一、周三 、 周五 青羊校区:周二、周四
另:每月最后一天扎账,不对外报账。
二、调整原因
根据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财政部对基层企事业单位的现金库存限额有极其严格的规定。我校按规定除可留存少量零星备用金外,当日收取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金库,不允许留存大额现金,也不允许坐收坐支。银行实际办理对公业务的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下午4:30。所以,我处每日到银行取现或办理转账业务只能在上午9:00左右,现金存行只能在下午4:30之前。所以我处把报账时间定在下午4:00前,这样才能保证在下午4:30前扎好当天的账务,把多余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其次,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以及科研经费的增多,收费业务和报销业务也大幅增长,加之三个校区均需配备财务人员,而我处人员近几年并未增加。为保证业务处理的正确性,确保支付安全,做到“日清月结”,我处也需要每日下午留出一点时间做复核工作。
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预约。我处将遵循“特事特办”原则为大家提供服务。
以上时间调整请各单位转告教职工,如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